今天我進行《境外勢力影響透明法》草案的提案說明。
台灣目前面對一項很重大的危機:對台灣主權有敵意的中共政權,試圖透過台灣的民主機制,來影響台灣的政治過程,最終讓台灣的政治討論出現偏差,來摧毀台灣的民主。我們在台灣看到非常多的案例,例如中共透過台灣的代理人團體干預台灣的集會遊行活動(e.g. 何韻詩來台撐港反極權遊行被潑紅漆)、製造假消息並在社群媒體或通訊軟體上傳播,甚至透過各種管道扶持特定地方候選人、推動公投(如先前在金門推動到一半、今年八月才中止的兩岸和平實驗區公投連署)。如果我們對於這樣的趨勢不以立法方式管制並干預,會發生什麼事情?我們看看香港現在的狀況就非常明白:香港原本就孱弱的民主治理體制,在回歸後 20 年內被掏空殆盡。
為了避免台灣出現這樣的危機,本席與王定宇委員、余宛如委員跟台灣基進合作,參考美國《外國代理人登記法》跟澳洲《2018 外國勢力透明法》的精神及其他外國法例,提出《境外勢力影響透明法》。本草案有三項重點:
一、把範圍擴大到所有境外勢力、不僅限於中國,所以中共透過第三地,例如中共統戰團體繞到其他國家來再和台灣在地代理人接洽,也會受本草案規範;
二、本草案採取透明化模式,就是希望把一切中共從境外對台灣政治的影響全部揭露,不限於我國其他類似法規已經明文規範的政治活動,以保障公民知情權,哪一些活動跟政治言論是由中國共產黨贊助、哪些是國內真誠的政治主張,透過知道這些脈絡性資訊可以做出更好的政治判斷;
三、我們完整規範要在行為的前端登記跟申報、讓其行政義務可以盡早改變或終止這些境外勢力介入我國的政治行為,並強化相關行政調查的程序規範,使境外勢力代理人不但負有登記申報與揭露行政義務,如果一再不履行也更容易發動行政調查程序,使國家可以更容易調查清楚背後潛在的違規情節、甚至是犯罪情節(例如可能為了隱藏金流而洗錢、或是跟中共來往而觸犯國安法規定),但也同時強化行政調查的程序保障,讓人民的基本權不會因此而過度受侵害。
透明化要求登記跟揭露,不等於其他法律禁止的事情就可以做。例如說我們要求食品包裝上要標示製造商跟成分,不代表說廠商做了食品標示之後,可以違規使用食品添加物、沒有取得證照可以開食品加工廠。所以透明化的法案完全不會跟其他法律的禁止規範發生法理上的矛盾,反而是和其他禁止法規,如民進黨團的《反滲透法》草案相輔相成,真正強化我國防衛性民主。